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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呆账如何处理的税收与会计问题 清算审计的概念、类型、内容及特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0日 来源:广东中山借款担保纠纷律师
[导读]:   宋律师,广东中山借款担保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

  宋律师,广东中山借款担保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金融企业呆账如何处理的税收与会计问题

金融企业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呆账处理,主要是通过计提准备及核销的方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有了相应的调整,应予以重点关注。




现行呆账准备计提金融监管和会计核算规定


金融企业呆账计提与核销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等。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国际惯例,规定金融企业计提的准备包括一般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两大类。其中,一般准备在利润分配中提取,用于防范金融企业整体经营风险;资产减值准备在成本中列支,用于防范资产损失减值风险。资产减值准备按可能发生损失资产的类型,进一步细分为贷款损失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贷款损失准备又划分为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类,专项准备按贷款五级分类提取,特种准备针对贷款的国别风险提取。《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未规定各项准备金的计提比例。


《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规定,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债权和股权资产应提取呆账准备,包括一般准备和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一般准备在利润分配中提取,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指金融企业对债权和股权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提取的,用于弥补特定损失的准备,包括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专项准备参照以下比例计提:关注类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资产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金融企业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的对象是贷款损失准备,不涉及其他类型准备金。具体规定为:按贷款余额1%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作为一般准备;对五级分类的后四类贷款按2%、25%、50%、100%提取专项准备,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上下浮动20%;银行可针对国别、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自行计提特种准备。《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财务会计和税收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则一般准备也是在利润分配中提取。


综合上述规定,会计处理上,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债权和股权资产计提呆账准备,呆账准备包括一般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般准备在利润分配中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成本中列支,其中贷款损失准备中的专项准备按金融企业贷款五级分类后四类贷款的相应比例计提。


企业所得税前呆账准备计提及核销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金融企业呆账准备税前计提及核销的规定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57号文件将企业资产损失分为贷款类、应收预付类和股权投资损失。对金融企业资产损失中贷款类损失的扣除,财税〔2009〕64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发生的贷款损失,按规定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2009〕64号文件对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种类规定为贷款、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和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的国外贷款三类,强调了计提准备金资产的贷款性质或贷款特征,剔除了不具有贷款性质的抵债资产、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保费等债权和股权资产,应收预付类资产和股权投资的损失不适用税前计提准备进行扣除的规定。


财税〔2009〕99号文件提高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对五级分类的后四类贷款按2%、25%、50%、100%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


会计与税收处理不同


会计上,对按贷款类资产1%提取的一般准备在利润分配中进行,而税收上,对按贷款类资产1%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允许税前扣除。会计上对全部贷款五级分类后四类贷款按2%、25%、50%、100%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即专项准备在成本中列支,而税收上只是允许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五级分类后四类贷款按2%、25%、50%、100%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允许在税前扣除。


例:某农村合作商业银行2009年、2010年末贷款余额见文尾表格。2009年末,该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减专项准备会计金额为2015万元,2010年该银行核销2009年度贷款损失400万元;2010年该银行以500万元对A公司进行投资,取得其30%的股份,当年A公司亏损200万元,年末预计该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为370万元。


会计上,全部贷款五级分类后,2010年末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按相应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减专项准备应计余额为1961.5万元,则当年应提取专项准备346.5万元[1961.5-];对股权投资损失因预计可收回价值370万元小于账面余额440万元,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万元。在利润分配时,按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补提一般准备金165万元。会计处理为:


2010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500


贷:银行存款;500。


2010年末根据A公司损益确认收益情况


借:投资收益;6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


2010年会计上核销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400


贷:贷款;400。


2010年末计提呆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416.5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346.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


2010年末根据贷款余额补提的一般准备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65


贷:一般准备金;165。


税收上,根据财税〔2009〕64号文件、财税〔2009〕99号文件规定,2010年末贷款损失准备应计余额1884.5万元,则当年税前扣除贷款损失准备为396.5万元[1884.5-]。提取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年终应做纳税调增处理,待该项股权实际发生损失时,按财税〔2009〕5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扣除。







清算审计的概念、类型、内容及特点是什么

什么是清算审计




清算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散、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清算委员会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最后清理、清算的过程。


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清算审计的类型


1、合约期满清算审计。


2、产业调整清算审计。


3、无法持续经营清算审计。


4、违法经营清算审计。


5、企业兼并清算审计。


6、企业破产清算审计。


清算审计的内容


清算审计的委托人一般为人民法院或破产清算组。审计的期间破产企业经法院裁定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接受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起,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止,审计内容是审核破产企业通过破产审计后的会计科目结转,从行业会计科目转入破产清算会计科目的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审计结果用于清算组对债权人报告资产变现及清偿债务的核算的实际情况。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应收账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


2、实物资产的处置及变价收入情况,有无隐匿、私分、非正常压价出售等违法行为。


3、对待处理损失的报批、核销转账情况。


4、资产评估增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5、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入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确。


6、破产债权申报时间限制及金额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作了依法处理。


7、清算费用的开支范围是否符合标准及有关规定。


8、第一顺序破产债务核算是否合法。


9、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


清算审计的特点


1、企业清算必须具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立项批文。


2、企业对债权债务清算偿付的登报公告。


3、成立债权委员会确认清算的资产计价和资产分配方案。


4、企业终止经营时的会计报表及财产清册移交清算委员会;。


5、企业清算期,由清算委员会;对财产进行清算后编制清算期的资产负债表、财产分配表,申请清算审计。


清算审计与一般目的审计的不同


1、审计目的不同。一般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清算审计的目的是对清算委员会自开始清算至清算结束时的清算期的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和清算财产分配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会计期间是指企业持续经营期,清算期是指企业停止经营期。


2、审计对象不同。一般目的审计的具体对象是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清算审计的具体对象是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清算财产分配表及清算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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