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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发律师

  • 所属律所: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2020211036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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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5、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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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的诉讼时效起算 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5日 来源:广东中山借款担保纠纷律师
[导读]:  何俊发律师,广东中山借款担保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

 何俊发律师,广东中山借款担保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借款利息的诉讼时效起算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会遇到需要借钱的情况,通常情况下都会签订一份借款协议,有些借款协议会约定利息,有些借款协议约定给付利息的时间和归还本金的时间不一致,这样就很容易会出现纠纷,那借款利息的诉讼时效起算是怎样的呢许多人对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借款利息的诉讼时效起算


  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借据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


  根据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权之前,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权利可能被侵害的事实。只有在出借人行使催告权以后,借款人在被催告的合理期间内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出借人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


  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借款人以诉讼时效抗辩的,应由借款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承担举证。对于这种情况,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不能确定时应当适用最长二十年保护时效的规定来确定时效。


  二、借款利息最高多少合法


  私人借贷年利率一般在6%左右,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三、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注意事项


  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3、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借款利息的诉讼时效起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了解到了借款利息的诉讼时效起算的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来我们,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向他人借钱,为了安全起见在借钱的时候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或者协议书的,但我们要知道并非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是有效的,万一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呢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又有哪些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借款合同无效处理的方法。




  一、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是一个总的处理原则。具体到民间借贷行为中,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被确定无效后,也应遵守这一总的指导原则,本金的返还没有争议。


  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


  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三、借款合同要包括的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法律规定的知识,这让我们知道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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