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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何俊发-广东中山借款担保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何俊发律师

  • 所属律所: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20202110364740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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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5、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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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中的定 金 留学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来源:广东中山借款担保纠纷律师
[导读]:  何俊发律师,广东中山借款担保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何俊发律师,广东中山借款担保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贷款担保中的定 金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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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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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55部


  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部行业规范共1部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8部


  第九十四条 抵押物、质物、留置物折价或者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2部


  第九十五条 海商法等法律对担保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部宪法法律共1部


  第九十六条 本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留学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留学贷款担保人的


  你好,律师。在此想咨询下留学学费贷款担保的问题。我现在新加坡一个公立大学读书,入学时和同班一个湖北的同学相互担保找银行贷款,现在这个同学突然消失,也没还钱,我改怎么办。虽然还没遭到银行催款,但是很担心。贷款金额大概有3万人名币。如果银行找到我,我该怎么解决,回他的户籍所在地去告他吗就算胜诉了,他不还怎么办我只有他的护照号码。我看了协议是英文写的,大概意思是他死了,残疾了,疯了或者破产了我要做他的担保人,不知道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说是减少学校对贷款人的纵容进行的担保。条款涉及的有银行、学校、贷款人和担保人。问了些朋友,说学校这么做是不合理的,不应该要没有收入的学生之间相互担保


  律师解答:


  需要承担担保


  相关法律知识:


  担保人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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